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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二十五章夫妻义和义绝则离(第3页)

所以女性,无论在哪个时代。

都不要对法律抱有过高的期待。

因为法律从一开始的制定。

就是父权制度下上位者演奏的曲调。

此外,豊朝还实行“义绝”制度。

夫妻义和,义绝则离。

违而不离,合得一年徒罪。

本质上夫妻关系以“义”为重要准则。

“夫妻义和”强调夫妻之间应遵循道义、和睦相处。

而“义绝”出现。

则是婚姻中出现了严重违背夫妻之义、伦理纲常的情形。

豊律律法的义绝。

不是按照笼统的礼法来约定成俗。

而是把“义绝”作为律法术语。

只要符合条件。

你就必须离婚,双方当事人是没有选择的权利的。

这是一种强制离婚的措施。

适用于夫妻任何一方。

严重违反道德规范,对配偶造成重大伤害的情况。

通过“义绝”这种方式。

受害者可以通过律法途径解除婚姻关系。

但需要注意的是,无论处于什么时代。

由于社会观念和法律执行的复杂性。

女性往往要考虑的更多。

世人并没有把她视为一个独立的个体。

士族乡绅之间为了双方体面的诸多因素

往往就是墨守成规,把门一关。

就想着自己解决,不通过官府来判定。

那官府也没工夫一家一家去查。

最重要的是律法具有滞后性。

社会发展快,新问题也会不断涌现。

法律难以及时涵盖。

加之平民百姓对律法一知半解。

通常是官府怎么说,他们就怎么做。

或按照之前处理的老旧思想来理解。

很多女性亲属,往往受“变相的道德”观念束缚。

多让女子打落牙齿活血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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